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压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责任,筑牢未成年人安全 “防护墙”,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辖区内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多措并举,以检察履职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治格局。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单位未依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问题,本院先后于2026 年 6 月 3 日、6 月 10 日向汕尾市城区红草镇人民政府、汕尾市城区教育局依法送达《检察建议书》,直指制度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以检察监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职责,严守强制报告 “红线”。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协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走深走实,6 月 12 日,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参会。会上,陈文成副检察长结合检察办案实际,通报了近期办案中发现的强制报告制度未落实具体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详细解读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定责任、报告情形、操作流程及法律后果,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履职要求。会议强调,强制报告制度是及时发现、干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举措,事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杜绝“不报、漏报、迟报”现象,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报告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下一步,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把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持续督促辖区内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同时不断深化与教育、基层政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以检察担当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辖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安心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