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检察监督的工作要求,配合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走深走实。近日,我院第三检察部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前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3个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及联合城区司法局在城区7个乡镇及街道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刑事执法活动检察监督工作。

本次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是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检察监督。通过座谈,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日常工作情况,查看手机定位系统,集中查阅了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接收、请假审批、奖惩审批等关键环节的法律文书共计290份;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思想汇报、接受教育、是否服从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询问;对现有的4名暂予监外执行社矫对象的病情复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和面谈问询,主要了解了其身体、疾病情况,三月一次的复检是否落实;对病例及相关证明材料、期限、医院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了检察监督,其4人的病情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此次检察监督对我院辖区内在矫对象全部监督到位。
经过对社区矫正对象执法活动的监督,发现目前各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发生的主要问题包括:管理台账存在过于格式化、审批证明材料不全、遗漏签名、小组成员组成不当;存在未配备专职人员专项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我院提出了相应检察监督意见:管理台账应严格遵守省司法厅发布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工作内容;建议矫正机构对所有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实行定期集中病情复查,减轻社矫对象负担;提醒社区矫正机构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社矫工作。同时,我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行了宣传,对严格遵守规定的社矫对象应予以表扬,鼓励多做好人好事,争取嘉奖、表扬、立功等表现,司法部门应及时上报,提请减刑,缩短其社矫期限,提早回归社会。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筑牢政法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基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让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力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