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3月20日在汕尾市城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彭志锐
各位代表:
我代表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城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区委决策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能动履职,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71件1004人,同比上升58.32%、46.14%,其中受理审查逮捕249件337人,同比上升68.24%、51.12%,批准逮捕149件184人,同比上升40.57%、13.58%;受理审查起诉522件667人,同比上升53.98%、43.75%,提起公诉446件538人,同比上升36.39%、26%。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9%。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件,同比上升121%。受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51件,同比上升27.5%。“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取得新成效,队伍建设也展现新风貌。在汕尾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最佳辩手奖、最佳风采奖等荣誉;在全市检察机关主题教育演讲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优秀组织奖等佳绩。第一检察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6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中心大局,在现代化城区建设中履行检察使命
坚定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起诉32件37人。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加大对涉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毒品犯罪惩处力度,起诉36件42人。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部署,受理移送起诉涉恶案件2件23人,针对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社会治理乱点及行政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份。助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衔接,提高反腐工作合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4件4人。全年依法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0件22人,起诉18件18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人。
倾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三大行动”“六大会战”“九大示范”等重点工作,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35人。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7件15人,指定1名检察官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持续推进惩治洗钱犯罪工作,严格落实同步审查职责,将一案双查作为反洗钱检察办案监督的必经程序,在一贩毒案中发现嫌疑人涉嫌洗钱犯罪,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成功起诉洗钱犯罪1件1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秩序。
宽严有度推进轻罪治理。在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适应轻罪案件占多数的犯罪形势和结构变化,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事案件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分别为45.4%、9.88%,诉前羁押率为33.28%。主导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44人,适用率91.12%,一审服判率89.44%,强化释法说理,使被告人从“面上服”到“心里服”。精准量刑建议提出率99.17%,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93.98%,促进实现更好办案质效。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作为
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紧抓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26件,督促撤案1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0份,均获公安机关采纳。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1人。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落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常规监督和2022年度市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就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并就轻微瑕疵、工作漏洞及社区矫正工作系统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采纳率均100%。对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超期移送法律文书等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9份,采纳率100%。
精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0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件,民事支持起诉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落实最高检二号检察建议,依托大数据检索,发现城区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官网公告送达内容不规范,可能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本院依职权进行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0件,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审查民事执行监督案,对1宗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对城区法院近年来办理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民事执行案件可能存在执行程序不规范的情形依法进行监督10件,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有效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6件。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对交通管理部门可能未及时吊销部分醉酒驾驶机动车人员驾驶证,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情况依法立案调查。开展治安管理处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对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6个案件可能存在行政违法的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宗存在怠于申请强制执行,致使行政处罚失去强制执行权的情形予以监督。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监督作用,依法对海丰法院判决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立案调查,经审查,海丰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并无不当,据此本院开展穿透式监督,依法对城区分局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向其提出检察建议。开展行政审判违法监督,对城区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6份行政裁判文书未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技术处理的情况,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挽回损失61.8万元。在生态环境领域,围绕农村生态环境卫生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履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作出整改。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在食品安全领域,对校园周边小卖店向未成年人出售“三无食品”问题,依法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守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在公共安全领域,对汕尾大道人行天桥(泰林酒店天桥、渔村小学天桥)公共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消除安全隐患。
三、增进民生福祉,在解决急难愁盼中坚守检察初心
“止于至善”关爱未成年人。一体化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严惩治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5人,起诉6人;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87.5%和20%。督促落实强制报告、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制度,与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机制。常态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以强化监护监督为基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7次,对监护不力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份,切实以司法保护推动落实家庭保护。
“如我在诉”做实信访必复。尽心尽责听民意、察民情、解心结,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接访水平,对47件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5件,包案率100%,通过强化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和落实首办责任,减少程序空转矛盾上行,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就地化解。
“枝叶关情”帮护特殊群体。全力深挖司法救助线索,做到“应救尽救”,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11人共23万余元。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回访工作,打通司法救助工作 “最后一公里”。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涉案精神病人审前羁押的问题,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社会救助,解决住院费用等资金问题,推动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助推社会治理。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持续提升素能中夯实发展根基
高举旗帜绘就忠诚本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讨,从深学细悟中懂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政治素养进一步得到淬炼,履职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务实笃行增添素能亮色。加强业务部门和办案团队建设,以员额检察官为主导推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庭审观摩、案件评查、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等实战化培训,建立检察实务导师制,对新入职干警开展培训,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落实从优待检,打通检察官晋升晋级交流通道,引导年轻干警做好职业规划。
正风肃纪涵养清廉底色。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同比增加55.2%,“有问必录”的职业操守进一步形成。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规范内部管理和人员考核。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两次41件,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阳光检务擦亮实干成色。始终牢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制度,聚焦不捕不诉等检察权行使,开展公开听证16件,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制定信息宣传调研任务,实行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季通报”制度,做到“科室有担子、干警有指标”。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机关工作动态成效及典型案例40余篇,用心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
各位代表,一年来,城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城区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全区中心工作还有差距,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创新举措不多。二是增进检察监督刚性的能力水平还有待加强,促进社会治理的能见度、感受度还不高。三是大数据运用与检察工作融合度较低,以大数据赋能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队伍政治素养、专业素能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24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城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这个组织保障,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城区新篇章。
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常抓不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党的绝对领导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彰显担当。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健全完善深层次便民利民为民制度举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在优化法律监督上聚焦用力。紧紧扭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谋划推动工作,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上。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办出更多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把检察建议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深化智慧检务,加快推进数字检察,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久久为功。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推动业务能手在办案中提升、在办案中成长、在办案中发挥更大作用,带动更多检察人员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加强宏观指导与微观监督,关注重点案件办理,完善质量评查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城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开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局面,为服务保障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全面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