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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19-03-08 11:18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7 在汕尾市城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建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47件,办结628件,结案率97.1%,促进了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从快打击犯罪。全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95419人(受案数同比上升2.4%),已办结293件417人,结案率99.3%,其中:批捕390人,不捕27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平均结案天数仅3天。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48527人(含旧存19件28人,受案数同比下降21%已办结332件,结案率95.4%,其中:起诉301393人、不诉10件11人、其他处理21件70人,除了需要退查或补查外,其余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有27件在15天内办结。

    坚持把好案件质量关。一是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对重大复杂涉黑恶案件和重大复杂疑难犯罪案件提前介入9件,适时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固定证据,完善证据体系。如陈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检察人员在公安机关处提前了解到该案案情重大复杂且涉及多项罪名,而犯罪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后,主动与公安办案人员就此案进行研讨,提出明确的侦查策略,确保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二是加大补充侦查力度。全年自行补充侦查2件,锁牢巩固证据体系,保证案件质量。如对梁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行贿罪案件,为了充实证据,开展补充侦查工作,对案件事实、情节进行实地查证,收集核实了不少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体系,确保该案具备起诉所需的证据标准。三是集思广益合力把关。对复杂疑难的案件,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组织检察官对案情充分讨论、综合分析,为承办人处理案件提供意见参考,全年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57次。院、科领导也多次参与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的研究讨论,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2018年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改变定性的案件13件35人,其中改变罪名8件17人,增加罪名5件18人,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的案件中均对我院起诉改变的罪名和增加的罪名指控予以认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二、落实中央部署,严打黑恶犯罪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积极投入扫黑除恶工作。1)全力开展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6件涉黑恶案件,在侦查机关提请批捕之前和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均组织精干力量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如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以黄某、曾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我院及时派出精干力量,主动提前介入,通过了解案情、参与案件研讨等,积极有效地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解决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一受理,即启动大要案办理机制,利用晚上和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仅用8天时间将该案提起公诉。(2)牢记“依法”二字。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对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真审查把关,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决从快批捕、起诉,共批捕涉黑恶案件13件53,已起诉涉黑恶案件4件23人。(3)深挖黑恶犯罪案件线索。组织力量倒查近十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搜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并对搜集线索集中研判、综合评估,逐件造册跟踪,甄选后将2条有效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其中1条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已起诉到法院依法审判4)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干警深入各镇、街道,通过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海报100份、宣传手册2000制作“扫黑除恶”宣传牌和宣传栏,放置在挂驻村捷胜镇东坑村。8月份,我院青年检察官宣讲团应区委党校邀请,为城区香洲街道两委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辅导培训,提升街道两委干部履职能力中秋和国庆期间宣讲团还应邀前往城区香洲街道、捷胜镇、凤山街道、马宫街道等镇街,利用节假日为回乡的外出党员开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讲座,助力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开展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均已办结。如我院在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获悉周某生产假冒“美心”月饼,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此,建议城区工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件,公安机关予以了立案。二是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如在办案中,发现某村多名村委和村小组干部多次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而其违法行为从未被行政处罚,我院在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中,提出了四项预防性建议。在办理一宗涉嫌失火案中,经审查发现侦查机关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保证方式违法,且因该案犯罪事实不清退回补充侦查,又未在法定期限内补查完毕,我院依法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对提请批捕的案件,经审查依法作出不捕的,向公安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20份、《不批准逮捕补充侦查提纲》9份;对虽证据不足,但仍有侦查空间的,逮捕后,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5份。为规范侦查取证工作,我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召开了业务座谈会,进一步促进在以诉讼为中心的大背景下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三是开展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合法性以及裁判结果的正确性进行法律监督,共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3人。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四是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7月份主动走访相关执法部门,督促其加强平台录入工作。经督促,执法部门共补录案件信息139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58件。自平台建成以来,28个成员单位共录入450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有6件通过平台成功移送立案、起诉、判决,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强化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一是争取支持配合。2018年初即制定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方案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汇报,得到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支持。主动到城区及红海湾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工作,建立公益诉讼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协作机制,分别与11个行政职能部门签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印制宣传海报500份、宣传手册1000本,深入到机关、企业、农村,就公益诉讼法律并结合案例进行宣传。三是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影响环境资源治理的问题,到辖区河流、水库及林地实地调研,对河流受排水管道污染和库区、林地乱建坟等情况研究监督措施。四是抓好办案实践。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就霞洋客运站至保利金町湾的生态公益林缺乏监管遭受破坏的线索,予以立案,并依法向管理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受破坏林地对汕尾新闻媒体报道的5辆大型货车进入城区东涌镇新湖村委新寨村附近一水塘非法倾倒垃圾案件,我院依法立案后,多次前往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目前对该案仍在跟踪监督中。在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在非诉线索排查中,发现某职能部门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执法,目前,该部门已向被处罚人追收部分罚款,余款定在半年内追收完毕。我院对该案的监督成效,得到了省院的肯定,被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总结作为成功例子。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1)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一年来,我院前往城区及红海湾各街道司法所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和业务指导20次通过调阅法律文书、查看工作台帐、审查档案和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监督,严防脱管、漏管。共对社区矫正不当情况发出《检察建议》2份。2)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通过子系统新模式,综合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作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依据。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其中立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

    四、主动接受监督,推进“阳光检察”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的决议,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在区人大会上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收集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予以落实。(2)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按照上级院的部署,邀请城区教育系统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参加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代表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监督,同时,就如何更好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及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听取意见。(3)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965件,公开法律文书275份。通过对外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工作情况共58期,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树立大局意识,服务重点工作

    1)发挥涉检涉法信访工作化解矛盾功能。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其中申诉类9件,院领导先后接待群众来访14人次通过及时处理群众诉求,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对刑事受害人予以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2)落实“谁司法谁普法”责任制。我院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除了为街道外出党员开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讲座,还应邀前往城区新港街道中心小学、海滨小学两所学校开展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学生成长”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法治校园建设3)帮助挂驻村做好基层工作。关注挂驻村捷胜镇东坑村基层党建、精准扶贫、治安维稳等工作开展情况,院领导经常带队调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明节期间,派出青年干警配合该村开展防山火工作,整个防火期15天,在多个值勤点全天候坚守,确保该村不出现火情,圆满完成防火任务。(4)积极参与创卫创文等工作。按照市、区统一实行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先后挂驻碧桂园社区和园林社区开展创文创卫工作,多次组织人员参与创建活动。派员参与环品清湖东片区国营青龙山盐场的盐田征用补偿工作、参与区纪委巡察工作。

    六、加强素能教育,锻造过硬队伍

    1)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确保全院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共召开全院干警学习会议6次,党总支部学习扩大会1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6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向每一位干警发送十九大报告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十讲》等学习资料;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横幅;举办“学宪法”知识竞赛;组织赴市委党校、海丰红宫红场、贵州遵义开展“两学一做”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得到了思想上的洗礼、灵魂上的升华,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2)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培训、入额检察官培训等业务骨干素能培训及综合业务素质培训等全国、省、市、区培训275人次,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和水平。(3)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按照省检调研提纲组织年轻干警积极参与撰写调研文章9篇;配合市院对香洲社区和顺上村“旧村庄”改造项目进行调研;参与区委有关课题调研并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公益诉讼视角看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调研报告。编发城区检察情况反映25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条。(4)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层层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定期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院领导适时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考勤制度及相关工作纪律规定,加大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及日常工作的监管力度,以此增强全院干警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的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1)有的干警担当精神不足,工作要求不高,思想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2)有的办案人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大局意识不够强。(3)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缺少高素质的专业人才。(4)在智慧检察、科技强检工作上还需加大步伐。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认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为城区和红海湾开发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更高站位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干警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做实,始终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

    二要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服从顺应大局”的要求,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1)以更强的服务意识,融入全市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建设和全区建好“五化五城”这个大局。要切实增强为改革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委关注的问题、经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服务重点,做到司法围绕大局,办案不忘服务大局。(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立足检察职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时打击破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保护经济主体合法权益。要着力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扶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惩治金融领域、环保领域和扶贫领域各类犯罪,打击具体领域和行业的违法行为,提升服务大局效果。(3)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参与全区社会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健康良好的投资环境、优美的生态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振兴发展。

    三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城区建设。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继续坚决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及涉枪涉毒犯罪活动,加大对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保证依法办案和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捕快诉,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四要以更强担当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固树立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努力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大力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大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树立与其他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做优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盯住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办理海洋环境资源、国土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助推首善之城、大美之区建设。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涉食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惩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要以更新思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进一步坚定改革再出发、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继续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和调整本院内设机构;推进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运行。

    六要以更严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队建融合发展,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守政治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促进提高履职能力;牢记树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处腐败行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城区和红海湾开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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