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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0-07-08 11:19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3日 在汕尾市城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建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

    一、扎实推进平安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把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维稳安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82件539人,比上年分别上升29.5%和28.6%;结案376件528人,其中决定逮捕484人,不捕44人,批捕率91.67%。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8件746人,比上年分别上升51.4%和49.5%;结案430件631人,其中起诉407件593人,不诉37人,起诉率94.13%。

    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48人,起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13人,起诉涉枪涉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人,起诉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48人,起诉涉毒犯罪119。办案过程中,我院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强化退回补充侦查的针对性、规范性、必要性,提升补充侦查质效,共退回补充侦查196件424人,占受案总数的40.33%。如办理蔡某劲、黄某亮涉嫌隐瞒毒品罪一案,若按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的认定,该案属于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普通毒品案件。我院受理后,经认真阅卷和提审,从零散的证据材料中察疑析微,认为此案可能涉及贩卖毒品的团伙犯罪且属于利用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联系,通过快递运输毒品的新型互联网毒品犯罪,且该案犯罪嫌疑人与已被判决的贩毒团伙联系密切。为有效打击这一毒品犯罪,我院办案人员通过认真梳理,形成条理清晰的退查提纲,并主动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引导侦查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查清该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证实蔡某劲是该贩毒团伙主谋。期间,侦查机关抓获了该团伙另一重要人员陈某古。经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蔡某劲有期徒刑15年、陈某古有期徒刑12年、黄某亮有期徒刑3年,另一重要成员王某娜涉嫌洗钱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3年6个月。该案从一宗普通毒品案件办成重大案件,严厉打击了毒品团伙犯罪。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批捕涉黑恶案件5件25人;受理涉黑恶案件移送起诉21件138人,提起公诉的涉黑恶案件9件74人(其中1件15人是上年积存案件,2件4人是涉黑保护伞案件)。1)全力开展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在侦查机关提请批捕之前和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均组织精干力量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如办理刘某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案,为确保该案审查逮捕工作顺利办理,我院一受理即成立重大疑难案件办案组,加班加点进行审查,及时派出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会议,积极有效地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解决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使案件最终得以顺利全案批捕。2)严格掌握案件证据标准。部分涉黑恶案件涉案人数多,犯罪宗数多,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侦查机关调查取证难度大,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材料不全。如林某双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犯罪嫌疑人多达28人,涉嫌犯罪三十宗,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我院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多达36条,完善了必要的起诉证据。3)深挖黑恶犯罪案件线索。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重点旧案进行十年倒查,深挖余罪漏犯。全年向市检察院扫黑办移送了9条涉黑恶线索,并已经市院移交监察委依法处理。4)加强“以案促治”。结合我院办理涉恶犯罪集团在建筑工地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案件,向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执法监督,及时有效遏制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建筑领域正常有序的市场环境。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大职务犯罪指控力度。强化与监察委的协调沟通,不断健全完善办案衔接机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无缝对接。共对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6件20人。经市院指定,立案侦查公安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件1人。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我院积极谋划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的适用,2019年9月份开始,主动与区司法局、市看守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进行沟通协调,就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问题达成一致,共同推进该制度适用工作。11月份以来,适用率达到了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的70%以上。已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均确定刑期,法院已判决案件均采纳我院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二、做优做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开展立案监督。对当事人控告执法机关有案不立等问题,我院及时认真依法审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均已办结。二是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超过侦查羁押期限的2宗案件分别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对疑难复杂案件加强捕后监督,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8份。如在办理陈某、刘某等3人涉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等网上工具实施诈骗,作案手法新颖,迷惑性大,受骗人分布广,针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网络聊天记录、多名关键证人证言未调取等情况,提出9项引导公安机关提取客观性证据、巩固补强言词证据的取证意见,帮助公安机关完善案件证据体系,形成打击刑事犯罪的工作合力。三是开展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2人。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四是继续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城区行政执法机关全年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94件,其中,区食药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食药领域”的涉刑案件2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我院经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1)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深入城区及红海湾10个镇、街道司法所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和业务指导,严防脱管、漏管;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仪式,促进宣告仪式发挥效能。2)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综合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作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依据。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其中立案7件,不立案9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被采纳。3)切实履行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责。一方面依托子系统对涉财产刑案件及时逐个进行案卡填录,另一方面加强与法院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的沟通联系,对财产刑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定期与区法院逐案核对,确保全面准确掌握财产刑案件裁判、立案及执行情况。4)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检察工作。审查特赦7人,确保特赦依法进行。

    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审查民事监督案件4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2件,审查终结2件。在监督中做到力求精准,如在办理一宗对生效调解的监督案件中,我院经对原案件、原调解书的审查及对原告、被告、相关证人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原民事调解书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遂依法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得到法院采纳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履行公益诉讼检察使命。重点聚焦水源污染、非法养殖污染、固体废弃物违法倾倒等环境问题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以点带面进行整治,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在促进依法行政、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作用。共办理公益诉讼立案审查11件(比上年上升4.5倍),其中生态环境领域9件,食品安全领域2件。一是有效保护公共利益通过办案促成相关行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守护青山绿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如马宫街道金町村埔町水库(东山坑水库)被养殖户非法养鸭造成水污染案、红海湾东洲街道公塔山被非法倾倒煤灰废料案及2宗污水直流入海案,受损环境均得到有效修复。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对“饿了么”“美团”等网络餐饮平台上注册餐饮服务网点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类商家未按要求在其网店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的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促使违规营运的网络配餐商户下线整改或停业整顿,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强力助推依法行政。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公益诉讼价值目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从共同做好公共利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等多重效果的统一。三是坚持刑民并举。3名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承担责任,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

    三、树牢大局意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擦亮为民服务检察窗口。一是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发挥涉检涉法信访工作化解矛盾功能,做到群众来信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通过及时处理群众诉求,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其中来信14件,来访8件,院领导先后接待来访6件,确保国家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期间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畅通12309检察热线,进一步规范热线接听、解答、受理、回访等环节。二是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入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帮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救助对象为一宗涉嫌猥亵、强奸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对其作出司法救助共计22158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是切实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联合区教育部门走访多所中小学校,及时通报未成年人办案情况;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提高未成年人防性侵意识及加强相关法治教育,凝聚合力护卫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加强监督促进规范办案。及时向侦查机关通报侦查取证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如侦查机关带未成年被害人指认现场时,未尽责保护被害人隐私,造成群众围观,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针对办理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在证据收集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5月份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规范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三是多点发力,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向法庭提出适宜未成年人的简易程序建议和具体量刑幅度;落实捕诉一体化制度,由同一检察官办理批捕、公诉案件;每个未成年人案件均及时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均通知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对犯罪记录封存,确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14件18人,批捕12件16人,不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22件30人(含上年积存4件7人),已办结19件,其中:起诉17件24人,不诉2件3人。四是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有关部门同志等走进城区检察院,以参观办公场所、召开座谈会、学生听法治课等形式,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促进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前往新城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座2场。

    做好挂驻村基层工作及参与创卫创文等工作。关注挂驻村捷胜镇东坑村基层党建、精准扶贫、治安维稳等工作开展情况,院领导多次带队调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明节期间,派出青年干警配合该村开展防山火工作,整个防火期近一个月,在多个值勤点全天候坚守,确保该村不出现火情。多次派员参与挂驻社区创文创卫工作及交通协管、卫生清扫等活动。

    四、主动接受监督,促进阳光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的决议,专题汇报刑事检察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在区人大会上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收集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予以落实。

    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分别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及“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直观了解检察工作职责,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941件,公开法律文书366份,接待律师阅卷237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提请人民监督员评议不起诉案件11件次。通过对外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工作情况共40期,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建立常态化机制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9年,共开展各种理论学习165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以深化理论学习为基础,以抓实调查研究为载体,以深入检视问题为契机,以狠抓落实整改为驱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确保取得实效。通过主题教育,全院干警锤炼了党性修养,培养了斗争精神,增强了检察制度自信,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初心使命意识更加牢固。

    推进业务素质建设。组织参加各类业务素能培训112人次,网络培训26场337人次,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在开展主题教育期间,班子成员立足检察职能职责,盯住关键问题,选取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刑事诉讼、公益诉讼、党的建设五大重点工作分头开展针对性调研,提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并在交流会上分享调研成果。鼓励青年干警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其中被省《检察研究》采用1篇、市《汕尾法学》采用2篇、城区《法治建设》采用3篇。

    检察工作在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方式方法还需创新完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还不够丰富。二是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齐头并进还需采取有力举措。三是工作机制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未能完全适应,在司法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实践操作等方面还有许多难题。四是检察业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进一步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努力答好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工作答卷。

    是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自觉地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履行法定职责。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作为院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不懈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是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区委工作部署,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五城联创”等中心工作。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长效常治,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为抓手,巩固刑事检察优势。以虚假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工作为牵引,提升民事检察实效。下大气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以诉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崇高的政治责任和美好的公益使命。

    是坚持不懈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办案模式重塑、内设机构优化重组,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围绕提高案件质量,加强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内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五是更严更实抓好队伍建设。把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培育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狠抓队伍专业化和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好对检察队伍的监督,真正做到严管厚爱。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城区和红海湾开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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