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4月5日上午,城区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分为三个议程:一是由陈海生副检察长传达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我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部署今年我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二是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林建新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责任人分别签订责任书;三是林建新检察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张金水副检察长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林建新检察长在会上指出,长期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制度落实,形成了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多年来没有发生过严重违法违纪现象,队伍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党委的肯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今天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给班子成员、给中层领导压担子、加责任,这个责任就是不但要抓业务工作,而且要抓好队伍管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为此,林检察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我院长期以来之所以在各项工作中能取得成效,在社会上能够得到普遍赞誉,一大亮点就是拥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这支队伍能否继续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不出问题,关键是我们能否继续管好队伍、建好队伍、继续激发活力。同志们要认识到,抓廉政建设与抓好队伍建设密不可分,是院党组的长期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并签订责任书,就是要明确院领导和科室队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严格的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促进队伍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二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各领导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检教育,要定期分析队伍现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把问题处置于萌芽状态。要以敢担当为根本,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决不能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老好人”,宁愿面对不理解、误解,甚至被埋怨、被怨恨,也不愿看到同志出问题时的悔恨和高墙里的眼泪。三要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做勤奋学习的表率;二是做求真务实的表率;三是做团结的表率;四是做廉洁从检的表率;五是做争先创优的表率。
(本院办公室供稿)
2017年4月10日